生物监测室
(1)负责鞍山市地表水环境水生生物、微生物、植物等生物监测; (2)负责环境生物污染源监测、污染事故监测、排污收费监测、工程验收监测、科研性监测、其它单位委托的生物监测等; (3)负责鞍山地区环境生物仲裁监测; (4)按规定要求及时、准确地整理上报监测结果; (5)参加上级站组织的质量控制考核,接受站的质量控制管理; (6)负责本室仪器设备的维护及保养 (7)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